第四十一章缘由

东山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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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光年如往常走在街上,身上穿着一条破洞裤,膝盖露在外面,被冻得通红,这是安忆夏的杰作。

    她将沈光年的裤子全剪成破洞裤,沈光年找她理论,她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好看。

    这个理由让沈光年哭笑不得,就算好看,现在可是冬天,温度太低,女生为了保持风度,可以不要温度,沈光年不用,无论怎么穿,都掩盖不了他完美的身材比例。

    他来到常去的书店,一间街边的小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沈光年能买到想要的书,都是正版,价格便宜,关键是老板人很好,时不时就来个打折活动。

    他推开门,清脆的铃铛声,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女性,坐在收银台打盹,店内放着音乐,客人们都安静的看着书。

    “老板娘,这是我小学时候的课本,可以来换书吗?”一个青年把书放在老板娘的面前。

    老板娘醒了,眼睛睁不开似的,只看了一眼,疲倦的说道:“可以。”

    青年高兴的把课本留下,拿着新书离开。

    这个书店还有个规矩,就是可以用旧书换新书。

    老板娘没有什么标准,只要她觉得可以就行。

    沈光年觉得这个店能开到现在,真是不容易。

    老板娘看见沈光年,说道:“什么时候把那本书给我!”

    沈光年轻轻摇头:“那本书不行。”

    老板娘心心念念的,是沈光年手上的没有出版过的随笔,是沈光年母亲的遗作,没有人知道里面的内容,沈光年的母亲是有名的才女,她写的散文,诗都受到很多人的喜爱。

    这是母亲留给他的,沈光年不可能给别人。

    老板娘知道这个结果,还是忍不住问,因为她实在太想要了,沈光年的母亲是她最喜欢的作家之一。

    有人仰慕母亲,沈光年也觉得与有荣焉,他是这个书店唯一没有换过书的客人,他和老板娘是同一种人,爱书如命。

    老板娘挥手让他离开,难得的好梦,因为他,一会儿肯定会做噩梦。

    沈光年走进书店,二楼是CD,他踏上电动扶梯,面前有张清秀的脸,戴着耳机在听音乐,不经意的莞尔一笑,让旁边的男生心跳不已。

    她看见沈光年有点惊喜,摘下耳机,打招呼。

    沈光年没想到会遇见莫思萱,两人初中就是同校,只是没怎么说过话。

    他笑着回应,旁边的男生变得沮丧,漂亮的女生果然是有男朋友的,他们还是乖乖听单身情歌。

    沈光年转了一圈,里面居然还有黑胶唱片,可惜,他没有留声机,他家里倒是有,但他不想回去。

    “我有留声机,你要用吗?”莫思萱飘到他的身边。

    思考几秒,沈光年点头,好的留声机很难找。

    “我还有事,有时间再通知你。”莫思萱有点为难,她现在不回家。

    “好。”沈光年拿出手机,两人交换号码。

    沈光年忽然想到安忆夏应该有莫思萱的电话,但还是自己交换比较方便,看见陌生的电话,莫思萱可能会直接拉黑。

    莫思萱提着包离开,沈光年继续找书,他在图书馆看见一本好书,今天是来买的,他喜欢收藏书。

    他的书大部分是母亲留下的,有部分是自己买的,他从家出来的时候,只把这些书带上。

    找到想要的书,借了几张黑胶唱片,沈光年回家。

    安忆夏正在画画,听见门铃声,放下笔,喊了一声来了,急急忙忙的开门。

    “你好,你的快递,请签收。”快递员抱着个盒子。

    “好的。”安忆夏记得自己没网购,可能是表姐又给她寄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她签下自己的名字,向快递员道谢:“谢谢。”双手抱住盒子,还挺沉,用脚把门关上。

    寄件人是莫思萱,她拿出刀,熟练的将包裹拆开,里面有好几层包装,她费了不少力才拆完。

    沈光年的石膏像,安忆夏高兴的将石膏像举高,看着缩小版的沈光年,有种奇异的感觉,石膏像栩栩如生,像是有灵魂一样。

    安忆夏的模特多了一个,她将石膏像摆在绝佳的位置,开始画画,感叹莫思萱的厉害,沈光年脸上的梨涡都能看见。

    她一张张的画着,直到手失去知觉,完全抬不起来,她才放下笔。

    找了一块布盖住石膏像。

    来到客厅,活动活动,手已经麻痹,微微一动,就觉得疼痛,不想被沈光年知道,她只能慢慢的活动,让手尽快恢复。

    坐在沙发上,她才想到一个问题,莫思萱怎么知道她家地址,她有说过吗?还是,莫思萱问别人的。

    她心想,莫思萱真是个好人,费时费力的帮她做石膏像,还贴心的寄到家里,这种性格,受到欢迎也是理所当然。

    沈光年走在街上,偶遇饶皓月。

    真的是偶遇,饶皓月正在想着沈光年,他突然就出现在她面前。

    放下手上的事,饶皓月追上沈光年。

    饶皓月突然跳到沈光年的面前,他被微微吓到,好奇饶皓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手上的是什么?”饶皓月对沈光年手上提着的袋子很有兴趣。

    “书。”沈光年惜字如金,不想多说话。

    “给我看看。”饶皓月伸手来拿。

    沈光年无视她,直接绕走。

    饶皓月跟着,在沈光年面前,说个不停,她喜欢的东西,颜色,她在对沈光年做心理暗示,要让他记住她的喜欢。

    沈光年根本不吃这一套,饶皓月说的话,他一句都没有听,自动过滤。

    两人正走着,前面发生骚动。

    一群黑色衣服的男子,追着一个女性,路人自动让开路,害怕被卷入,就连壮年的男子也选择无视,双拳难敌四手,对方可有六个人。

    女性披头散发,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窜,脚上的高跟鞋坏了,她直接脱下,赤着脚奔跑。

    她一个女性,体力自然没有男性好,很快就要被追上。

    看见沈光年,像是发现救星,直奔他来,抓住他的衣角不放。

    她撩开头发:“我是黄婷,救救我。”脸上满是伤痕,手臂上也有。

    沈光年见她伤痕累累的样子,起了恻隐之心,毕竟是认识的人,总要问清缘由,给她最大的帮助。

    他心想,就算被骗也好,不能见死不救。

    “你先站好,说清楚。”沈光年将黄婷扶稳。

    那群男子赶到,带头人说道:“小子,别管闲事,我们是来追债的。”

    “追债的,就可以光天化日行凶!”沈光年冷笑一声,质问道。

    “你别误会,我们是正规的追债公司,她的伤可和我们没关系。”带头人知道沈光年误会,赶紧澄清。

    路人见场面控制住,开始围起来,八卦着发生什么。

    更有甚者,拿出手机准备拍照。

    “一点私事,没有什么好讨论的。”沈光年凌厉的眼神扫过在场的人,他们只好把手机放回口袋。

    男子们的衣服上有公司的标识和名字,怕影响公司形象,说他们暴力追债,只好先走。

    饶皓月看过黄婷落下的鞋子,知道她的尺寸,从附近的鞋店,替她买了双平底鞋。

    沈光年买了水和纸巾,让黄婷冲洗脚,然后换上鞋子。

    “谢谢。”黄婷向两人道谢。

    她想开口。

    “去赵记餐馆说。”沈光年觉得街上不是个说话的地方。

    “我先去补个妆。”黄婷狼狈的样子,实在没脸见人。

    她提着包,一瘸一拐的进入商场,刚刚奔跑的过程中,可能扭到脚了。

    饶皓月想扶她进去,被拒绝,她只好和沈光年在外面等候。

    过了十分钟,黄婷没有出来。

    “时间是不是有点久了?”沈光年问道。

    “女生化妆很需要时间的,女朋友告诉你马上就好,其实是还要等半个小时。”饶皓月说。

    沈光年没有女朋友,对这些不懂,只能听饶皓月的。

    又过了一刻钟,还是没见黄婷,饶皓月也觉得不对劲,跑到厕所,发现有人正在打扫。

    “请问,你见过一个满身是伤的女性没有?”

    清洁员摘下口罩,指了一个方向:“她从后门走了。”

    “谢谢。”饶皓月道谢。

    她跑到沈光年面前:“她从后门走了。”

    沈光年没想到黄婷会从后门走掉,现在去追肯定来不及了。

    黄婷虽然行动不便,在这里,打个车还是挺简单的。

    “走,去赵记餐馆。”沈光年决定,先把事情告诉赵武等人,商量后再做决定。

    他发了短信给安忆夏,让她直接去赵记餐馆。

    “你联系谁?”饶皓月好奇。

    “安忆夏,人多,好想办法。”沈光年没有隐瞒,以饶皓月的聪明,在赵记餐馆看见安忆夏,一定会猜到,还不如直接告诉她,显得坦荡,也表明,沈光年和安忆夏没有什么特殊关系。

    饶皓月显然没有多想,她知道安忆夏和沈光年是亲戚,从一开始,就对她没有防备,不列为情敌。

    安忆夏随便说的一个谎,居然成为掩饰她和沈光年关系的利器,本人估计也没料到,当时情况危急,她就随口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