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五二章 李莲峰(一)

北域神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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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旧金山。

    当其他组织纷纷自我更新“洗白”之时,唯独致公总堂,帮派色彩日益浓厚。

    这一切,大约都与新老大李莲峰有关。

    2006年2月27日,致公总堂前老大梁毅突然在自家礼品店里遭蒙面男子乱枪射杀。

    此事轰动一时,凶手一直没有找到。

    出殡时,原帮会二把手李莲峰身穿一身白色西装到场,这一反常举止引来诸多猜疑。

    他的解释是:这象征着我和大哥是“兄弟”,来自“同一家人”。

    不久,他接掌了“五洲洪门致公总堂”。

    接班仪式一如帮派老电影里的呈现:接龙头棍、信印、上香、拜土地、少林五祖列宗,与众人一起高唱:“双手把住一条龙,洪家分明八字通,无论此杖何处用,反清复明第一功。”

    李莲峰从小就混帮派。

    他1959年出生于香港,因身材矮小被祖母昵称为“虾仔”。

    来到旧金山后,他沿用“Shrimp Boy”之名,在华埠打响了知名度。

    “我8岁入道,9岁捅人,12岁找女人,只读到小学3年级。”谈到香港早年经历,他毫不遮掩。

    他的人生,就是一条血路。

    他在香港的第一场打斗,是为老大护驾。

    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一把砍刀,照着老大仇家的头上连砍两刀,鲜血四溅,还露出了骨头。

    那一天,他成了帮派英雄,他很开心。

    当时,他不过10岁。

    16岁时,父母把家搬到了旧金山。

    他怀揣一封香港帮会头目写的推荐信,拜会了华埠一位大佬,顺利加入了当地帮会。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旧金山华埠帮会林立,竞争激烈,时常为争夺地盘火拼。

    一向凶狠手辣的李莲峰算是碰上了“好时代”,很快成了这股犯罪浪潮的中坚力量。

    唐人街每一条街道上,都有他与人交战的痕迹。

    最猛的一次,他一个人独战28人!

    他的“虾仔”威名,叱咤华埠。

    谈起这段人生经历,他就像普通人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一样:“很疯狂!学到很多!仍需成长,继续前进。”

    自1977年从香港来到旧金山以来,他三次入狱,有22年在监狱中度过,背负的罪名有持械抢劫、蓄意谋杀、贩药、销赃、拉皮条、敲诈勒索……

    用检察官的话说,他的“犯罪记录之广泛,骇人听闻,几乎涉及一切可能的诈骗形式”。

    2008年,他在纪录片《黑色帮派》中出境,一时得意,说:“在这个城市,我说了算。”

    李莲峰身材不高,健壮有力,顶着大光头,留着八字胡,身上盘着两条青龙刺青。

    这是一个典型的黑色帮派老大形象。

    但与人们刻板印象不同的是,这个大佬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有时候甚至还挺阳光。

    这种强烈的发差,时常让人感到错位,一如他时常自称已经改过自新,“是个良民”。

    2003年,他因充当污点证人提前出狱,但脚上仍带着电子跟踪器,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前往他乡。

    他说,从那时起,他就金盆洗手,改邪归正,努力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做一个“正常的普通人”。

    他说:“我想为孩子们做些事情,我想为社区做些事情,我想为我自己做一些事情。”

    他去社区做义工,向边缘青年讲述自己在黑色帮派的日子,劝阻他们远离黑色帮派,并因此获得旧金山市长李孟贤颁发的“回馈社区荣誉奖状”。

    他每年给几十个社团做演讲,包括旧金山州立大学亚裔美国人研究课程。

    他给前来求助的年轻人提供建议,比如倘若你爱上了卖的女人,想带她回家见父母,该怎么做……

    听过他演讲的年轻人,不少成为他的拥趸。

    在很多次审判过程中,他的辩护律师提交了几十封青少年发来的支持信,说“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个真正悔过自新的人”。

    他和一个捉刀人合作了一本回忆录,名叫《黑色帮派之子》。

    他向好莱坞兜售自己的黑色帮派故事,想拍一部电影,以合法收入让下半辈子过得清白。

    渐渐的,他重新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交往的人群中多了不少社会名流,覆盖政、商、文、体各界,并不时以社区领袖身份出现在一些高规格场合。

    2009年,他在旧金山市政厅前举行记者会,说:“我不能否认以前的犯罪记录,但今天的我,不再是罪犯,我不代表暴力和黑色帮派。”

    他的首席辩护律师托尼·萨拉很有名,曾为许多政治组织领袖和黑色帮派老大打过官司。

    他对李莲峰有着极高的评价:“每次我和他聊天,都感觉像是面对一个圣人。他温和、慈祥、贴心,能体恤别人的感受。”

    是的,他说的是——“圣人”。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相信他的“重生”。

    从2010年起,联邦调查局发起一个“白衣行动”计划,派一名卧底伪装成与西西里黑手党有染的东岸商人,想在西岸扬名立万。

    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他极力讨好李莲峰,以打入他的世界,仅在高档饭店和酒吧招待李莲峰及其同伙就花费数百万美元,掌握了其各种一手犯罪证据。

    根据这名编号为UCE4599的卧底证词,在李莲峰担任致公堂龙头老大期间,其帮会成员一直从事贩药、走私、洗钱等犯罪活动。

    他本人从不亲自动手,并声称自己一无所知,“因为如果不知道这些事,他就没有犯罪”。

    但事实上,手下人做什么、不做什么,包括杀谁、不杀谁,他说了算。

    有一次,卧底完成一笔销赃盗窃香烟的生意后,对李莲峰表示感谢。

    他说:“我没有帮你什么。”

    站在一旁的司机乔治接口道:“哦,是我。”

    于是,卧底塞给乔治5000美元。

    还有一次,卧底感谢李莲峰让他有机会和乔治完成了另一笔交易,并将装有2000美元现金的信封塞到他的衣兜里。

    “别,别,这机会不是我给的,是你自己争取的,”李莲峰说,“该死,你这是贿赂啊,老兄,这可不好。”但他并没有把钱退回来。

    FBI称,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间,经李莲峰安排,他的5名手下共洗钱230万美元,过手抽了一成;3次倒卖盗窃烟酒,获利2.8万美元;协助一桩洗钱交易,获报酬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