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红娘

十二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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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天堂很美,只有快乐,没有悲伤,没有人世间的那些烦恼,他向往这样的地方,甚至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

    可是……

    垂下眼眸,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连死都不可以,活着是为了什么?

    “你好!根本你的情况,我们建议你做个全身检查,并且留院观察一下,而且……”

    “不用,出去!”男子闭上双眼,重新躺回病床上,冷冷吐出这句话,就没有再说别的,检查这种东西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用。

    进来的医生跟护士愣住了,不配合的病人,他们自是有遇到过,可是像这样一副冷漠,拒人以千里之远的少年,却是第一次。

    还想再说什么时,男子睁开冷洌的俊眸,盯着他们,“出去!”

    “……好,好。”医生跟护士被这种赫人的眼神吓了一跳,既然病人都不愿意配合,他们还能怎么办。

    所有的人都离开,病房恢复平静,冷清,让他缓缓收回眼线时,无意间看到床头柜的字条,是那个女人留下的。

    上面有一串数字,应该是卡号。

    还有她的名字。

    秦晓。

    她的名字……

    她生气写下这张字条的画面浮现在眼前,还有那种委屈的语气,是觉得自己不近人情,没有像她预想的那种男人会说谢谢吗?

    呵。

    那又怎么样?

    他为什么要像那些虚假的人一样,故意说些那种话,能换到什么?

    他什么都不需要。

    ……

    一晚上守在医院,还受了一大早的气,回到家的秦晓,想到这些事情,就忍不住将包包甩到床上,深深呼了一口气,坐在书桌前,怒气的双眼落在摆在上面的相册时,神情软了下来,那是她跟暮然在医院时用手机照下的合影。

    暮然离开后,她特意找人从手机上打印成相片,摆放在房间里。

    他的笑容依旧美好,就好像他的人在自己的面前,对着自己笑一样,一看到这种笑容,秦晓就觉得每天过得再辛苦,再累,都不算什么。

    如果这些能换得暮然在身边,她可以选择什么都不要。

    可是为什么,上天要那么残忍呢。

    暮然,暮然,我好想你,好想……

    倒在床上,秦晓睡着前,还握着手机,上面正是她跟暮然的照片。

    一直睡到傍晚时分,被一个电话响起。

    拿起来一看,是她爸打来的。

    “听张秘书说,你今天没来公司?”

    在医院呆了一晚上,加上前晚喝了那么多酒,她哪有什么力气去公司,这会听着父亲的电话,也只能懒懒的应了句,“嗯。”

    那头的秦广叔听到女儿不太对劲的声音,眉头皱了起来,“生病了?”

    “没有。”

    “没生病就好,你毕竟是个女孩子,适当的时候,给自己放放假也是应该的,我跟你妈还在,别把自己逼得太狠,我们……”秦广王听到不是生病,松了一口气,一想着这个女儿从毕业后就在外面租了房子,整天将心思都花在自家公司上,一颗做父亲的心觉得抱歉起来,总觉得是自己耽误了女儿的终生大事。

    “爸,我知道,我没事,你跟妈别担心了,有个朋友打来电话了,就这样吧,先挂了。”

    “行吧。”

    挂掉电话后,秦晓就接起了宋若初打来的电话,便打趣起来,“哟,度蜜月的人想起我来了?怎么样,跟薄毅琛在维也纳的蜜月过得咋样?”

    宋若初听着秦晓打趣的声音,脸红了一下,望着一眼旁边的男人,声音透着一抹不好意思,“他对我挺好的。”

    薄毅琛泼墨般的眸子看过宋若初一眼,薄唇微勾。

    “哈哈,那就好,好好在维也纳度蜜月。”秦晓笑盈盈地回了一句。

    “嗯。”宋若初含笑应着,对于秦晓,她一直是充满感激的。在她最伤心,最无助的时候,是秦晓一直在身边支持着他,帮着她,哪怕中间消了五年,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们之间的友情。

    面现在,她嫁给了阿琛,过上幸福的生活,越发希望秦晓也能得到幸福。

    特别是因为暮然的关系,让宋若初知道秦晓这些年从来没有找过男友,心里更是多了一份愧意。

    正好,今天她跟阿琛,带着小鱼儿逛的时候,竟然偶遇到之前去会所找杰克时,认识的那个阳光异国帅小伙乔森。

    乔森性格开朗,为人和气,一眼认出宋若初,知道她跟薄毅琛已经结婚了,立马祝贺起来,还用着可惜的口吻说了一句,“噢!什么时候上帝能赐给我一个东方女神啊,真希望能去一趟中国,如果能遇到我的女神,一辈子就值了。”

    对于乔森夸张的说法,引得宋若初忍俊不禁。

    回到住处后,当薄毅琛问起她怎么跟乔克认识时,宋若初隐去杰克的事情,模糊的说了一个过程,由衷地赞美了一下这个热心肠的乔森。

    这一说,把某个爱吃醋的家伙给弄酸了。

    她哄着哄着,话题就跑到给乔森介绍一位东方女神,毕竟乔森各方面都很优秀,最让宋若初觉得好的地方,在于乔森是个很温暖的大男孩,能给人一种安全感。

    于是乎,她想到了秦晓,因为暮然离开后,再也没有找过男友,如果热爱生活,笑容阳光的乔森,能带着她走出那段过往,不失为一件好事。

    所以,宋若初才打了这个电话。

    “秦晓,你想找个男朋友吗?”

    秦晓愣了一下,又听到宋若初那头又继续说着,“我有个朋友叫乔森,虽然是维也纳的小伙,但是性格特别开朗,是你喜欢的类型。他想跟我们一起回中国玩玩,你……”后面的话,宋若初没有再讲下去。

    毕竟这个事情,也得要秦晓同意才是。

    她只是提了一个意见,如果秦晓不愿意,她也会婉拒乔森。

    有当红娘的心,却也不想让朋友为难。

    秦晓听到这话,明白了宋若初的意思。其实她能懂若初的心情,是想让自己也跟她一样,能得到幸福,所以才会当起红娘。

    可是,那颗心,却无法敞开,去接受另一个人。

    “谢谢你,若初,只是我现在,还是不想去认识别的男人,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只是我还是觉得这样挺好的。我现在没有什么难过的心情,真的。”

    为了让宋若初放心,秦晓特意加了一句‘真的’,让那头的宋若初眼泪刷的一下,掉了下来,贝齿咬着朱唇,心里满满是愧疚,还是心疼。

    如果,如果暮然没有走,那该多好。

    看着女人掉下的眼泪,薄毅琛眉头皱了起来,放下笔记本,走了沙发处,将她轻轻搂在怀里。

    “好,答应我,如果遇到让你愿意认识的人,一定要告诉我,好吗?”宋若初忍着鼻子的酸涩,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

    可秦晓还是听出宋若初哭过的鼻音,眼眶也忍不住湿润起来,故作大声的应道:“好!”

    两个人又互相聊了几句,才依依不舍的将电话挂掉。

    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擦拭着她眼角挂着的泪水,醇厚的声音,问道:“为什么哭了?”

    宋若初摇了摇头,任由薄毅琛抱着她,轻轻靠在他宽厚温暖的怀里,声音难受的说道:“已经过了这么久,秦晓还是没有办法放下暮然,我真的很担心她会这样一直孤单下去……”

    秦晓外表看起来大大咧咧,时而犯二,时而精明。虽说她聪明,在学校还是个学霸的存在,可是在感情方面,秦晓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喜欢。

    当年,暮然变得植物人一年,秦晓也是不离不弃的照顾着,陪着她一直坚信着暮然会康复起来。

    没想到,暮然终究是没有撑下去。

    而秦晓却一直这样单身着……

    “对不起。”

    他的声音低沉,透着重重的歉意,宋若初转过头,对着薄毅琛的俊眸,摇了摇头,“你没有对不起我,有些事情早已经注定,我知道你也不想的。”

    薄毅琛用力的抱过宋若初,他一直担心,她会一直因为过往的事情不能真的释怀,但听到这话,才知道她是真的原谅自己了。

    “她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宋若初用力点头,她也是这样期望着,期望着有一个人能像暮然一样,带着秦晓走出曾经的伤痛,带给她幸福。

    ……

    饭局,什么时候变成谈生意的标准场合。

    不是拼酒,就是逢场作戏,男的在这种场合不是喝,就是吹嘘讨好,女的在这种场合不是故意迎合,就是出卖点美色。

    只要想谈好生意,人在饭局上都是可以将自己变成另一副模样。

    而秦晓此时,穿着紧身的连衣裙,衬着成熟妩媚的大波浪发型,玉洁冰清的脸上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涂着诱人的口红,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在这个饭局上,如同一个女王般在拼杀着。

    秦晓身为秦氏集团的总经理,对方是全国小有规模的电子公司的副总,大约三十五的模样,成熟男性,戴着眼镜,小眼睛时常冒出精光,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糊弄的角色,但不时瞄着秦晓的眼神却藏着火辣。

    客套的酒过三巡,就该谈起合作的事情了。

    “方总,你看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