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八十四章 启秀

刘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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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有些难得的恻隐之心,有些恋爱,但刘凤情商难得提高到,没有表露出来。

    玄冥一族,不需要怜悯,和他们之间的交流,平淡如水就好。

    启秀,很好听的名字,巫族和人族不同,他们没有姓氏,这是刘凤麾下巫族和北俱芦洲巫族最大的区别了吧。

    随手点了一匹马,让启秀乘坐。

    在北俱芦洲煞气的侵染下,能够存活并成长的马儿,都有所变化,它们虽然没开启灵智,甚至灵智变的更加低,却脾气暴躁,长相凶猛,甚至,连牙齿都不再整齐,连皮毛都长出鳞甲。

    相信,启秀虽然看起来有点廋弱,也是个小姑娘的样子,身为巫族,也不可能害怕这鬼模样的马儿。

    启秀点点头,伸手在暴躁的呲出尖牙的马儿背上一按,马儿长嘶一声,四蹄陷入坚硬泥土,奋力踢踏,却没能挣出那一只小小的手掌。

    小手五指使力,冰蓝色巫力闪过,抓破马儿最坚硬的背部鳞甲,直扣马儿脊柱,一提一放,马儿已经四蹄离地,又轻轻的落在地面。

    智力再低,也知道启秀这看起来小小的身子,不是它能招惹的起的,马儿老实了很多,鳞甲虽然转眼间就在煞气的滋养下恢复,却不敢再呲牙咧嘴,而是畏惧的别过头去,不敢再看启秀。

    看着启秀上马,刘凤感慨,这里到底是巫族的地盘,巫族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对于各种本土生物了解的太多。

    要知道,刘凤为了驯服屁股底下坐着的这匹马儿,可是暴揍了十几分钟,才让这匹马儿老老实实的跟着他,没想到,巫族已经有这样的手段,抓住马儿弱点,一招之下就能制服。

    早知道,大军起码可以早一天出发,刘凤驯服马儿花费的时间不长,手下却没有这等本事,同意驯化马儿所花费的时间,就足足一天,这就是外来修士和本土修士之间的差距。

    不光是启秀实力比他手下的人高明,更有对本土生物的了解,刘凤他们拍马都跟不上。

    张鹏飞等人对于玄冥一族显然没有刘凤了解的多,这也是他们近距离第一次看到本土巫族,一路好奇的不断打量启秀。

    启秀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仿佛张鹏飞等人的目光,不是在看她一般,换成别的小姑娘,害羞的那种,早就满脸红霞,泼辣的那种,恐怕早就一句“没见过美女啊!”之类的话扔出来了。

    想到地球上的日子,刘凤微微一笑,以后,那些日子也只能是回忆了。美好的回忆!

    启秀身上有股冰凉的清静道意,让她堪称丑陋的面容,被直觉的忽视,只要是巫族,恐怕都愿意亲近,如果启秀能够多点笑容,能够收敛自己那不近人情的无情,恐怕这会儿,有无数巫修早就围上来了吧。

    “地煞巫修,玄冥一脉,和后土一脉,潜力最高,不是因为他们的道意更高一筹,而是他们的血脉,更加纯净。可惜,他们没有至阳道法,否则,凝聚完整大道,他们的实力会更高。”

    每一种大道,凝聚完整,虽然攻击力有强有弱,但,却都能保持不败,因为,道无高下之分,凝聚完整之道护体,即使遇上道意克制自己的修士,也只能永久被镇压,而不可能被杀死。

    能杀死大罗金仙的,只有修炼杀伐之道的那种人才可以,而且必须是同级别的高手,比如,修炼杀戮之道上清圣人,就可以诛仙!

    诛仙大阵,不是说说而已,圣人也是仙,大罗金仙罢了,既然是天道允称诛仙二字,那就代表,可以诛的,不止是金仙,也包括了大罗金仙和圣人!

    再有可以诛仙的,也就是道祖三千至阳之道凝聚的紫霄神雷,和巫族召唤盘古之身后释放的都天魔雷了。

    圣人和修士为什么惧怕道祖、巫族、上清圣人?为什么玄门双圣要和佛门双圣联合,不顾兄弟之情,不顾同门之义,破去上清圣人诛仙剑阵?一个字——怕!

    为什么冥河老祖这个修炼杀戮之道的人一直以来连大罗金仙都无法突破,为什么佛门双圣无脑针对他,强行度化他手下修罗,分他气运,每次快要突破佛门双圣就上门捣乱?

    为什么一个冥河老祖,就让灵山派出佛门最有潜力的地藏王菩萨,一辈子住在血海边上的地府阴山,还要赐下监听三界的谛听神兽,怕冥河老祖修炼之余寂寞,陪着冥河老祖解闷吗?

    “圣人,更怕死,甚至连一点点危险的苗头,都要掐死了才会安心。”

    刘凤摇头,脑海中寒冰道血印出一道完整道意,歪了歪身子,在旁边启秀还没来得及反应之前,一指点在启秀眉心。

    这有些像是点化,也有些像是传功,刘凤用来,自然是传功的目的,既对刘凤无损,对启秀也有很大的好处。

    同时,他也有像要看看巫族现在如何的心思,如果启秀回去,无私的将刘凤所传道意传授给玄冥部落,那么,巫族自然会迫不及待的来找他,玄冥一脉也会欠下他极大人情。

    虽然他不在乎玄冥血脉部落的人情,本意只想和巫族碰面,但这份人情也不是他说不要,就会消失的。

    只差一步就可以达到大巫境界的启秀,得了刘凤传功,那些不明白的,困惑的地方,在相对道意的印证下,再回想起长辈的讲解,她轻松的跨过了大巫的那道门槛。

    这就是机缘的重要性,对刘凤来说微不足道的一点,对启秀来说,就是机缘,天大的机缘。

    难得,玄冥一族的法诀经过多年的研究,现在,应该已经更进一步,刘凤感觉到启秀的气息已经有了变化,达到了大巫之境,而且更加圆润,正在向着圆满如意的大道之境靠拢。

    虽然煞气呼啸凝聚,却没有出现自己的大巫真身,那一米七的小小身材,不止没有变大,反而更加矮小了一点,只有一米六的身高,在一众最矮都有三丈以上身高的巫族中,刘凤和启秀的身材,极为不起眼。

    等启秀再次睁开眼睛,刘凤从她的双眼中,看到了一些灵动,虽然长时间的冷漠,让她不习惯表达情绪,但这一丝灵动,却代表了,她已经拥有了情绪,道意不再偏执。

    刘凤可以肯定,以后,启秀一定会变成一个正常的,有七情六欲的巫。

    启秀静静的看着刘凤,一直盯着看,目不转睛。

    “不要这么看我,我可是有老婆的,哦,就是妻子的意思,而且是两个妻子,你这样看,我妻子会吃醋的,吃醋什么意思你懂的吧?”

    看到启秀轻轻摇头,眼神迷茫,显然,对于吃醋两个字,连听都没听过!

    “嗯,吃醋啊,怎么说呢,等你找到那个让你心动的男人,你就会明白的,吃醋,是一种想要独占对方的占有欲在作怪,看到别人要和自己分享,就会心中发酸,这就是吃醋了。”

    想到以前网上看到的一篇对于吃醋的解释,刘凤感觉,很适合,直接照搬,忽悠启秀。

    “心动...独占...欲望...发酸...”启秀依然看着刘凤,只是眼神不再凝聚,有些发散,一如她口中的话和脑海中的思维。

    刘凤呵呵一笑,感觉自己有点傻,对于刚刚解开冰冻之心的启秀来说,这么深奥的情绪,明显不是她能理解的。

    “好啦,不用想太多,顺其自然,总会有明白的那一天。”刘凤伸手在启秀眼前摆了摆,吸引她的注意力后,开口劝说。

    对这个看起来一如人族小姑娘的玄冥,刘凤挺喜欢,感觉和自己的女儿刘华小时候差不多,心思纯净,以前是个僵尸脸,现在却有点萌萌的感觉。

    启秀很认真的点头,果然听话的放弃了思考,眼睛中甚至有一丝很纯真的笑意,让她黑中有些泛蓝的眼珠,更加漂亮,更加迷人。

    这个刚见面很冻人的小姑娘,对刘凤有了一丝隐藏很深的好感和亲近,刘凤感到很有成就感,道意没有白送,成果喜人。

    天色渐黑,本就丝丝缕缕的阳光,彻底消失不见,在北俱芦洲,巫族的地盘,刘凤甚至都不用安排前锋,全军直接安营。

    玄门修士,在戚昌的神国内吃着灵果,少数修炼纯正,传承自盘古的巫修法门的修士,吃着灵气滋养下的兽肉,地煞巫修则要简单的多,事先狩猎的妖族血肉,地煞之气侵蚀的凶手血肉,都是他们的食物。

    大军安营,饱餐待战,都已经实现有所安排,除了给启秀这个新加入的小姑娘,在刘凤营帐旁边安排了一个小营帐休息,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一些需要防备的蚊虫之类,也早就有适合的药物开发出来,让那些被煞气侵蚀,变异之后更加厉害的小东西,无奈的在大营周围盘旋,看着新鲜的血肉,却吃不到嘴。

    这些变异之后的小东西,个个都有寻常人拳头大,如果换成普通人,被叮咬之后,死无葬身之地的可能性,超过九成!

    对巫族来说,这些小东西只是令人讨厌罢了,却是他们安营扎寨之后,最好的天然防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