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金陵城的守卫

青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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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二章 金陵城的守卫

    买买买还在继续。

    这样一买二买三买四买……很快手里就抱不下了。

    簪子,首饰,这种小东西,慕清歌还能假意装进衣襟,就将它放进内空间之中。

    可是,这布匹花瓶,面人糖果之内的。

    就这样往衣襟里塞,别人一定会当她是神经病,或者是魔术师。

    所以,只能暂且拿在手里。

    萧云霆也被迫拿了三样,那俊逸的额上,青筋微现:“小九,你若是再敢多买一样,我就将你的手剁下来,送给你的璎珞,我绝不是开玩笑!”

    这话一出,小九吓得微微一个瑟缩。

    十四叔要不要这么狠。

    内空间中,小璎珞还冲着慕清歌大声叫嚣:“清歌姐姐,你管好你的男人,好好振振你的‘妻纲’,让他不要再欺负我的男人了,否则,璎珞就要对他不客气。”

    妻纲……

    别说,这凤国,还真有。

    只不过,她没啥兴趣看。

    夫妻之间,贵在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相互理解。

    没有谁,是一定要将谁压在脚下的。

    慕清歌微微勾起了唇,用心念与小卜卜沟通道:“你若是真有胆量,我不介意你自己出来对他不客气。”

    这话一出,小璎珞在空间里立刻怂了。

    好吧,她不敢。

    想起萧云霆的眼神,她就想要躲一下,再躲一下,再躲一下。

    变成人参,缩进泥土里。

    若是说,清歌姐姐是个敢动手将它炖了的狠人。那么,这萧云霆,绝对是炖的时候还要将她大卸八块,放上多多的辣椒八角调味的那种。

    恍然间,觉得这两人好配。

    自己还是告诉小九哥哥,打消怂恿清歌姐姐换一个温柔体贴夫君的想法了。

    因为这两人在一起,刚好印证了八个大字:彼此相爱,为民除害。

    可怜的小九哥哥,小璎珞帮不了你。

    没关系,等小璎珞将空间扩展的足够的大,就将你接进来,我们过我们的世外桃源。

    让清歌姐姐和那个凶巴巴的男人过自己的日子去吧,哼!

    又往前走了几步,便是凤国与陈国交接的城墙,守卫正镇守在那里。

    而他们,要离开这里,就是要突破这道防线而已。

    大军入侵,与几个人溜走,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离开凤国,前往陈国,大致上来说有三跳路可走。

    这座金陵城,还有当日云霆攻打的安庆城,以及上次轩辕飞羽带她用滑翔翼飞跃的那座高山。

    那山,想要从那处进入凤国容易,可是要离开,恐怕就难如登天了。毕竟那山势料峭,险峻,石壁比镜面也就嶙峋那么一点点,攀岩难度极大。

    想要上去,除非都是小九这般轻功了得之人。

    当然,这也不是他们放弃这里的原因。

    最重要原因是,既然知道这个不安全的隐患存在,凤国的人又岂是傻子。

    所以,那山的后面,岂是是凤国的边境军营。

    只要是谁企图从这个方向来攻,那基本上就是被人瓮中捉鳖了。

    所以,上次她才会莫名其妙的看见那么多守城的将士配合轩辕飞羽那突兀的表白。

    原本以为那地方是一处平凡的空地,却没想到是人家的军营。

    从军营里往外逃,或许是不错的选择。但是,除却军营,那里还有一座高山。她真的没有那个本事爬上那座山而不被军营的人发现。一旦被发现,千百只羽箭就飞过来了,那还不直接被射成刺猬。

    关键是你还得在那里慢慢爬,那危险程度,极高。死亡率,极大。

    她不是一个喜欢拿生命开玩笑的人。

    尤其是还带着妮妮,所以必须得有一个更加稳妥的办法。

    两座城之中,看上去,那座云霆攻打的城应该更加合适。

    因为战后,那城还处于维护期间,情况比较混乱,容易混出去。

    但是,他们能够想到,那国师自然也会将重点的力量部署在那个方向。

    相反这原本最艰难的金陵城,却成为了最佳的选择。

    远远了望而去。

    一排卫兵站在门口,那墙头拉起了尖刀网,城门关的紧紧的,似乎也做了布防。

    那巍峨气派的城墙之上,贴着几张画像。

    只是这样远远的看着,慕清歌就知道,上面有一个人是她。

    画像上面分别是自己,云霆,小九,辰悦,以及卓林。

    他们乔装打扮改变了自己的容貌,所以,就算是有这画像,也无人能够认出。

    看来国师的消息倒是还没有这么快传到这里。

    幸好这里是古代,不是通讯发达的现代。

    不然一个QQ,微信,他们的行动立刻无处躲藏。

    而且,国师跟随在他们身边那么久,恐怕早就已经知道了他们各种易容的手段。

    拖得太久容易生变,必须想办法尽早离开。

    那城门前,领头的人物是一个女子。那女子一看便是武将出生,长得魁梧彪悍,身穿重甲,腰上挂着一把金环大刀。脚下铁靴踩在地上,咯噔咯噔作响。她站在城门之处,不停的来回走动,十分威严。

    他眼睛好似铜铃,囧囧有神,皮肤发黄,头发全部束起。若不是那没有突出的喉结,外加那过于丰满的胸部,慕清歌真的认不出这是一个女人。

    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此刻,他一边走,一边对着一个商队说道:“新皇有命,最近有他国奸细混入凤国,所有经商之人,只能进不能出。若是敢擅闯,不要乖爷爷的刀不客气!”

    那商队有五辆马车,看上去也算是富有。

    商队为首的男子是一个鼠眼中年人,瘦皮猴一般的身材,看着那穿着打扮,以及身上佩戴的配饰,便知道这是一对吴国的商队。

    他车上收满了货物想要离开凤国,而且,还有一些时令的东西,不容易保存。

    所以,生出了投机取巧之心。

    将一个钱袋,悄悄的递给了看守城门的那个女子。

    自打他从商以来,就信奉着一个万年不变的道理……有钱能使鬼推磨!

    只要给钱,他又怎么可能不能出城呢。

    谁知道,这自己的想象力太丰富,也是一件悲催的事情。

    他刚刚话落,那钱袋都还没塞进那守城“女汉子”的手里,那守城“女汉子”就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