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校花卓宝儿

月夕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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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是差不多四年没见眼前这女子,但陈永华还是在第一眼的时候就把此时扑在自己怀中的女子给认出来了。

    这名女子名叫卓宝儿,比陈永华小五岁,当初陈永华认识她的时候,卓宝儿还只是一个黄毛小丫头,没想到再次见面的时候,记忆中的那个小女孩如今已经亭亭玉立,成为了一个大姑娘了。

    高中时候的陈永华也是一个不安分的主,在龙川一中也是一个很有名头的剃头,校园内外的名声不差。

    那个时候,只要是在龙川一中混的学生,无论混的再牛逼,可一旦要是碰到陈永华,也得毕恭毕敬叫一声华哥。

    陈永华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卓宝儿,碰巧从几个街面上的混子手里救了卓宝儿。

    几年过去了,如若不是再次见到卓宝儿,陈永华也想不起眼前这女子了。

    夏天天气本来就很热,卓宝儿穿的也少,隔着薄薄的衣裳,陈永华能清楚的感觉到卓宝儿胸前的饱满和柔软,一时之间,陈永华有点舍不得推开卓宝儿。

    陈永华不做声,卓宝儿就一直不敢放手,胸前的饱满紧紧贴在陈永华的后背,生怕自己这么一放手,陈永华就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再也找不到了。

    对女子来说,第一个走进她心中的男子是最值得记忆和挂念的,几年前的那一幕一直在卓宝儿的脑海中闪现,如若不是眼前这男子的话,说不定当时在那个小巷子中自己就已经被那几个小流氓给玷污了。

    几乎只要是个女子,对生命中的另一半总会抱有着无比的希望,期望着某一天的某一个时候,如大话西游中的那个至尊宝踩着七彩云霞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以前年龄小的时候,还不很明白这种情感,可这几年来看着身边的闺蜜以及姐妹逐渐谈上了男朋友,看着那成双成对的姐妹脸上流露出来的幸福感,卓宝儿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没来由的想起当初那个闯进自己心中的那个年轻男子来。

    “陈大哥,这几年你去那了呀,我一直在找你,可总是找不到,我真的好担心你。”

    卓宝儿把头靠在陈永华的背上,泪眼婆娑,低声呢喃。

    这还是自己记忆深处的那个小丫头么,怎么看都不像呀,那个时候的她一直很内向和胆小,

    即便是自己解救了她,她也不敢和自己说话,可没想到的是,四年过去了,眼前自己心目中的那个小丫头却变化了这么多。

    “宝儿,不哭了,我知道你再次见到我,心中太过高兴,这才失态,可再怎么说你也是个大姑娘,这样扑在我怀中,被你同学和熟识的人看见了也不好,你先把我放开,不咱们好好说说话行不。”

    陈永华笑了笑,在卓宝儿耳边说道。

    听到陈永华这样说,卓宝儿这才知道自己身处校园,到处都有认识自己的人,于是赶紧松开陈永华,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这还不怪你,要是你能早一点来见我,我怎么会弄的如此失态,这下子,我可得成为全校的笑话了”。

    陈永华是谁,看热闹的人没有几个认识,但卓宝儿在龙川一中的名头可真不是盖,入校才半年,就已名列三大校花之一,排名第二,

    龙川一中学生的总人数差不多有八千人,女生占了四千多,卓宝儿能在四千多女生里面出人头地,被男生评选为三大校花。可见卓宝儿的人气是多么的高。

    这么漂亮的女子,不知道有多少男子为之疯狂,但从没见过有那个男生能单独和她走在一起。

    龙川一中是龙川市最好的学校,学校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官二代和富二代。

    卓宝儿这么漂亮,自然会引起那些无事可做的官二代和富二代的注意。

    自从卓宝儿拒绝了龙川市副市长郭安的儿子郭力的追求后,学校里私下就有风声传出说卓宝儿是个拉拉,不喜欢男子,只喜欢女子。

    可如今在亲眼见到卓宝儿当众扑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里哭的梨花带雨,在场的男学生再怎么愚蠢,也明白了原来自己心中的女神早就有了心仪的男子了。

    一时之间,在场的男生恨不得立即扑上去狂殴陈永华,但一想起张伟被陈永华狂揍的惨样,在场的男生便不敢动手,只是在心中暗暗地诅咒陈永华。

    随着陈永华和卓宝儿的离开,看热闹的人群这才散去。

    陈永华和卓宝儿一出校园,就找了一家饭店,但因时间还早,还没到正式吃饭的时候。

    大厅中此时只不过才两桌人,其中一桌坐着七个年轻人,有男有女,有的身上甚至穿着一中的校服。

    另外一桌坐了五个社会上的人,看年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左右,但打扮很新潮,穿着也很时髦,四男一女。

    当陈永华和卓宝儿两人从他们眼前经过的时候,在看到卓宝儿的容貌时,其中有个男子吹了吹口哨道:“美女,要不来哥这桌吧,哥可点了不少好菜吃完后,酒足饭饱后,哥带你去夜月酒吧玩玩咋样”。

    语言轻佻,一看就是经常占女子便宜的小混混。

    听到这话,卓宝儿心中一阵害怕,赶紧抓住陈永华的手臂。

    陈永华原本不想惹事,可见对方如此明目张胆,竟然敢当着自己的面在口头上占卓宝儿的便宜,差点吓着了小丫头,心中自然有点恼火,顿时整张脸便黑了下来,往后退了一步,来到那桌青年旁边,伸手敲了敲桌面,嚷道:

    “喝点小酒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这么混账,迟早有一天会出事,真不知道你老大是怎么管教你们的”。

    那喝了不少酒的青年见陈永华这么嚣张,其中一个打着耳环,染着红色头发的青年是个火爆脾气,拿起桌子上的啤酒瓶子就想向陈永华的头上砸去。

    陈永华眼睛一瞪,气势就上来了,冰冷道:“这是疯狗的地盘,你们竟然敢在这里闹事。”

    这要是在其他的地方,说不定陈永华二话没说就动手了,可在从萝卜那里知道如今建业路已经是疯狗的地盘了,陈永华就没动手。

    毕竟当年疯狗也曾跟自己混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的疯狗对自己毕恭毕敬,自己也也得给他这一个面子。

    疯狗在这条街的名声不小,是龙川一中周围这一带的大混子,是个狠人,手上养着三十来号打手,有着自己的事业,手底下有着一个游戏厅,一个溜冰场,一家宾馆。那可不是他们这群小混混可以比拟的,即便是放在龙川整个县的黑势力中也是可以占一把交椅的。

    听到陈永华提起疯狗的名头,桌上的那几个社会青年便不敢吱声了,其中一个看似带头的剃着寸头的男子猛地站起来,仔细打量了起陈永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