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吃瓜钓鱼

虾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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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云说的多就不掏钱。别人说的比他多,他只能掏钱。这老头态度极为坚决,对经营之道也颇有心得,其铮铮铁骨寸土不让。他什么都不听,两千万签字,少一个子不签。

    不过曹云还是给了一个坑:保密协议书。两千万分两年每月均给。如果老头死了,就由其儿媳收钱。同样的,如果老头一家人违反保密协议,不仅尾款不给,而且还要追索已经给老头的钱。

    这钱自然不是现在给,是签署买地协议之后第二个月开始。

    三户人家同意,同时还得忽悠村民。毕竟其中两户人家享受了村民们没有享受的待遇。不患贫,患不公。借口都比较一致,曹云已经帮他们想好了。这个曹律师是个坏律师,他受大虾旅游的委托,在东唐收集了两户人家孩子的黑历史,以此要挟他们同意卖地。至于什么黑历史,村民你好意思问吗?问了人家也有一百个理由不说,黑历史肯定是不光彩的事。

    最后一户井下是最麻烦的一户。

    石上需求是居家环境,老头需求是钱,都可以谈。

    但井下要的是生态环境,这就没法谈了。

    井下是大宇岛小学的退休校长,送走最后两个孩子后,五十岁的井下就此退休了。

    井下家不愧是岛上书香门第之家,装修方面很有文化味道。夫妻两人都是老师。即使知道曹云是大虾律师,夫妻还是尽了待客之道,给小郭和曹云送上家里最好的茶水。

    井下:“你知道在大宇岛周边海域生活了多少稀有海洋生物吗?一旦开发大宇岛,将导致人员增多,环境破坏。在大宇岛全面对游客开放后,这些游客每天制造的生活垃圾有多少?就算大虾热爱环境保护,有专人管理,专门的船只运输生活垃圾,那还必须考虑没有素质的游客。”

    井下:“我三十多岁时候,从学校下班回家,路过海湾我把衣裤一脱,潜水下去,运气好能抓到大龙虾带回家。诸如大海螺,各种贝类如鲍鱼是很常见的食物。为什么大宇岛打渔必须开船一个小时呢?这是一百多年前定下的规矩。大宇岛周边养活了我们,要赚钱,要捕鱼卖钱,不能从大宇岛周边下手。”

    曹云:“大宇岛非常美丽,物产非常丰富。可是校长你看东南亚很多热带岛屿都开发成旅游岛屿。不仅商户,本地人生活水平大为改善,也向外界游客传达了本国的文化信息。最重要是大部分海岛都保留了原生态。校长你也知道,商家要赚钱,不是赚快钱,他也需要维护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

    曹云补充道:“另外,真理也许掌握在少数人手上,但不知道校长听说过疯泉的寓言吗?”

    井下许久道:“我理解村民们的想法,但是我必须坚持自己的想法。我希望他们也能理解我的想法。”

    曹云:“那是不可能的。”一个人理解一个团体做得到,一个团体理解一个人,不可能。

    井下点头:“你说的对,这是不可能的事。但我坚持我自己的想法。曹律师,留在大宇岛的村民多是老人,年轻人都在外工作。过二十三十年,大宇岛可能就没人了。他们想法就是钱,孩子需要钱,他们需要钱。我们给了大宇岛什么?没有。现在我们榨干他最后一点利益后,我们就把他扔掉了?如果没有开发,三十年后大宇岛还是美丽的大宇岛。大宇岛养活了我们几十代人,我们应该把大宇岛还给大自然。”

    井下:“卖地的行为在我看来,就如同母亲养大了一个孩子。孩子为了金钱和利益,卖掉了母亲的肾脏,心脏后,离开了千疮百孔的母亲。大宇岛没有感情,但是我们是人,我们人类应该有感情。我们应该感谢大宇岛的给予,而不是向大宇岛无尽的索取。如果村民们世代还居住在大宇岛,卖地我没意见。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卖了大宇岛后,他们会带着金钱去城里,去买房子,去养老。大宇岛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井下:“甚至他们不会向大宇岛说声谢谢。反而会说,那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曹云听完,沉默很久,道:“校长,大虾公司也很注重环保问题。大虾公司希望将来由你来主管大宇岛的环境。”虽然知道说了也没用,但是曹云还是说了。

    井下回答:“我知道这是一个策略或者手段。一旦地卖了,用来做什么,会怎么挖掘大宇岛的商业价值?甚至会不会设立一个捕鱼场呢?那都是大虾说的算。”

    井下说的很有道理,很多商人不会顾虑环境的。前文说,万一经营不善,大虾就会把大宇岛卖了。大宇岛位于东唐最南部的一个有人居住小岛,其周边有大量未开发的渔业资源,更不用说大宇岛本身生态繁多。将这里当成捕鱼基地,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曹云最终没有说服井下,井下送两人到门口道:“对不起,浪费两位的时间。这里我重审一次我的态度,除非我死了,否则大宇岛还是大宇岛。”

    接下来的剧情读者肯定猜到了。

    没错,井下没死,矿石死了。

    矿石是谁?就是大宇岛五大年轻人之一,卖派的核心成员,曾经因为井下不卖地砸其家玻璃等行为被拘捕过,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矿石死在井下家的电猫上。

    当夜凌晨三点左右,井下的后院传来警报声,井下披衣服到后院一看,本村村民矿石倒在电猫上浑身抽搐。井下急忙关停电源,而后拨打派出所和大宇岛唯一一位医生的电话。小郭和医生很快到达,医生查看井下情况,判定矿石已经死亡。

    什么是电猫?这里科普下闽西八大干,其中有一样为老鼠干(超级好吃,但超级贵,从2005年原先一斤五元涨到了现在六十元,完全吃不起。)。老鼠不选田鼠,不选家鼠,只要山鼠。所谓的电猫就是小电网,将电网放置在自己家山上,通常放置在开阔地,同时有明显的标志。

    根据小郭做的笔录,井下是在半个月前购买的电猫。井下家靠山,山里老鼠在晚上进入后院啃咬后院小花园的植物。井下妻子是热爱园艺的一位老太太。井下为了保护后院的植物,于是购买了电猫。

    小郭在做完笔录之后,暂时扣押了井下,并且通报镇警署。小郭认为本案可能不单纯是意外。

    小偷进我家里盗窃,结果因为地板油滑,摔倒死了。难道我还有过错?有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呢?如果单纯是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假设你近期被盗过,你在被盗后故意把地板弄的油滑,这就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还有一种情况,前某书里提到的有小偷不仅偷东西,还会吃主人家冰箱的食物。小偷被毒死了。如果主人知道小偷在这个区域内活跃,并且会吃失主家东西,故意在食物中下毒,导致小偷死亡,那么主人涉嫌谋杀(高岩为故意杀人罪)。

    所以这种事分成三种,第一种是不知情,自己行为合理,小偷死亡,无责。

    第三种是知道小偷有概率上门,布置陷阱,导致小偷死亡,故意杀人。

    第二种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麻烦的一种,第一种和第三种都属于主观犯罪,是否有罪完全是看你主观上有没有害人,杀人的意愿。第二种似乎也差不多,区别在于第二种未必需要你主观恶意。

    举个例子。

    一个人吃完香蕉,把香蕉皮扔到地上,他没有主观恶意,只是没有素质。这时候有盲人走过,踩踏到香蕉皮摔倒,视结果而定,扔香蕉皮的人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重伤、伤害罪。

    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比如本案中三种情况差异不大,难以判断。

    布置电猫没有明显的标志,也没有任何警示语标志。就这么看似乎算是过失导致他人死亡。也就是说井下布置的电猫不规范才导致矿石死亡。

    井下笔录称自己为了防治山鼠布置的电猫,此证词被认定话,井下无责,

    事实上,井下在自己家玻璃被砸后的第二天,让东唐孩子购买电猫,邮寄到家,两者之间存在有紧密联系。这点似乎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但是证据又不够充分,主观想法是很难判断的,除非井下承认或者井下和其他人说过自己要用电猫杀人,否则罪名难以成立。

    不仅镇里来了警察,甚至还来检察官。检察官是曹云有一面之缘的九尾良子。九尾良子和九尾鸣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她是一名离异检察官,今年三十二岁,是名唐版的女司马落。工作认真,勤奋,也比较聪明。

    曹云对九尾良子是很热情的,不仅因为九尾良子漂亮,姓感,冷若冰霜,最主要是有一面之缘。曹云绝对不会承认和九尾良子的交通工具直升机有关系。

    大宇岛本属于东唐管辖,不过名唐距离比较近,本案由名唐负责。

    九尾良子无奈之下,只能同意自己回名唐时带上曹云,曹云对交涉结果很满意,一边吃瓜去了。本案和曹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没人给钱就没有关系。大虾的业务曹云已经移交,这钱赚不了。就算井下被判处死刑,他还有拥有卖地否决权,还有他的妻子。如果死者是井下而不是矿石,曹云两千万基本就到手了。

    话说,一个人为了两千万有可能去杀人吗?曹云也庆幸是矿石死了,井下如果死亡,自己肯定有很多麻烦。

    ……

    镇里警察和九尾到来后,小郭也吃瓜去了。他现在的工作是保障十几个人的吃喝住行。除了检察官,警察方面还来了物证组和法医。

    小郭百忙之中也没忘记曹云和叶澜,给在海边钓鱼的他们送去了午饭。

    大宇岛海边鱼很多,而且多是黄翅。野生黄翅在东唐一斤卖十五块,曹云计算,一个上午自己就赚了好几百。另外还有海鳗和一些花俏的叫不上名字的一些鱼。人是贪婪的,这么好赚,如果没有约束,肯定会想办法下网,这样肯定会破坏生态环境。

    曹云:“小郭,不走?”送完午饭竟然坐下来,拿起了鱼竿。

    小郭了解曹云的德行,道:“曹大律师,就律师角度你对案子有什么看法?”

    曹云道:“井下要聪明就马上请我做律师,我保证他无罪释放。他要再不请律师,就要被你们坑了。”

    “坑?”小郭不理解。

    曹云道:“这种案子的口供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井下刚开始不承认,你们肯定不死心。一天提审两三次,慢慢的灌输和暗示之下,井下说不准就承认自己想杀人呢?你要问井下有没有杀人想法?我很肯定说:基本上没有。”

    “基本上没有是什么意思?”

    曹云道:“我去上班,路过一个地段,经常被人打,被人敲诈,但是我每天必须经过这个路段。有一天我顺手带上了水果刀。你问我有没有杀人的想法,我告诉你,基本上没有。但是你要问,我考虑过带水果刀有可能在冲突中伤人吗?我诚实回答,有想过,但拒绝去想后果。我带水果刀不一定有目的,有时候是鬼使神差,有时候就是想壮胆。也可能我想我有水果刀,他们应该就不敢敲诈我了。但我绝对没有很强烈的要杀掉某个人的想法。”

    曹云道:“井下就是这种情况。矿石曾经从后院翻入,用石头砸了他家玻璃。这让他没有安全感。他购买和布置电猫,肯定不是为了老鼠。你要问,他到底是要杀人还是要防止他人潜入,我认为他自己都没想好。就目前我分析,我是能救他的最好的人选。”

    小郭:“可是你律师费很高。”

    曹云:“人家孩子哪会在乎我的律师费。只不过他们没有考虑到这点。我想他孩子应该还在东唐找律师。却不知道东唐最年轻帅气优秀的律师,正在大宇岛钓鱼。”

    叶澜被自己口水噎着,忍不住连连咳嗽:“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曹云翻翻白眼,而后道:“小郭,你最好对我好的,晚上饭菜质量提高一些。否则我真成井下律师,我会让你失业的。”

    “关我什么事?”自己干了什么?不过曹云敢这么说,自己肯定是干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