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5 章

女王不在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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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5 章

    第65章一起洗澡

    没有开电灯, 西屋也没电灯,朦胧的月影落下, 为有些年代的老屋蒙上了一层溶溶的月光, 院子里枣树下已经有了虫鸣声,吱吱吱地,偶尔那么来一声。

    冬麦攥着毛巾和胰子, 小声地说:“其实家里水挺多的, 水缸里都是,都烧一把柴的事。”

    沈烈:“刚结婚, 花了不少钱, 柴也得省着。”

    冬麦便不知道说啥了。

    沈烈:“再说我还想你帮我搓背。”

    冬麦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也想不出理由了, 只好点头:“好吧。”

    其实是夫妻, 亲密一点也没什么, 帮洗澡而已,不算事,两个人更亲密的事情都做了, 可冬麦还是有点放不开。

    沈烈见她脸上都红红的, 知道她不好意思, 可是他挺想的。

    才结婚没两天, 什么事都在热乎上, 什么事都想和她一起做,在陵城旅馆里亲的那一下, 他还没亲够, 还想再试试呢。

    他弯下腰, 将热水倒在洗澡盆里,便开始除去衬衫。衬衫除去后, 冬麦明显扭捏起来,抬着眼看他,好像又不太好意思看。

    他其实发现过两次,每次他不穿衬衫,她都会好奇地看。

    沈烈:“你不脱,那我就先洗了?”

    冬麦:“嗯……”

    沈烈:“那你过来帮我搓。”

    冬麦皱皱鼻子,还是硬着头皮上前。

    沈烈看她扭捏,便问:“怎么,你害羞?”

    冬麦:“才没有呢,我又不是没碰过!”

    沈烈黑眸发亮:“那你过来帮我洗。”

    冬麦确实碰过,但是做那种事碰,和现在这样不一样啊,做那种事都是晚上,看不到,只能感觉到,现在却看得这么清楚。

    她上前,接过来毛巾,伸出手,想着怎么帮他洗?

    她看着他,觉得他的肌肤很健康,带着被阳光照射过的清爽,现在月光落在上面,就像覆上一层水光。

    正想着,沈烈却突然伸手,捉住了她的。

    她顿时一个紧张。

    沈烈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手按在自己胸膛上。

    当她柔软的手落在他身上时,她惊讶地瞪大眼睛,而他喉结滑动间,笑了下。

    他笑的时候脸上也有些红。

    冬麦顿时感觉到,其实他也有些不好意思?

    他低声哄她:“你碰碰。”

    冬麦心砰砰直跳:“我干嘛没事碰这个……”

    沈烈:“那晚上不抱着你睡觉了。”

    冬麦脸红得厉害,回敬他:“那我晚上也不抱着你睡觉了!”

    沈烈便笑起来,他伸出胳膊揽着她,哄着她道:“不逗你了,你看,我和你长得不一样,是不是和别的男人也不一样?”

    他猜着,她应该是见过林荣棠的上半身,林荣棠白净削瘦,和自己长得很不一样,所以冬麦才像什么都没见识过的样子,惊讶地盯着自己看。

    作为男人,他喜欢看她盯着自己,这让他多少有些作为男人的骄傲。

    当然他也觉得,自己身形确实不错。

    冬麦其实想抽回手来,但是沈烈不让她抽回,她只能感受着,他的胸膛刚健而富有韧性,这就是夜晚时候她曾经碰触过的,熟悉又陌生。

    她好奇起来。

    沈烈见她不再躲闪,便放开她的手。

    冬麦便探索着这里碰碰,那里碰碰,确实挺结实,手指头都疼,她便有些委屈:“你怎么长这样,和我一点也不一样。”

    沈烈火热的眸光锁着她,哑声道:“冬麦,因为你是女人,我是男人。”

    他只是这么一说而已,她却没来由更觉脸红,心跳得厉害,仿佛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沈烈便揽着她的腰,要帮她除去衣物。

    冬麦有些挣扎,她到底是羞涩。

    沈烈见此,就不急了,开始捧着她的脸,低头吻她,这一次缓慢而郑重。

    冬麦有些躲闪:“我们这样好傻,我觉得这样怪怪的。”

    沈烈听这话,便知道她没和林荣棠亲过,即使之前觉得不在意,但知道这个还是很高兴。

    冬麦的小嘴儿红润娇嫩,比嫩豆腐还滑,含住的滋味那么美妙,也只有自己品尝过了。

    他便啄吻着她的唇,低声问:“林荣棠没这么亲过你?”

    冬麦摇头:“他要亲,我觉得脏,没让。”

    沈烈眸中泛起笑意,问她:“那今天我们在旅馆里,不是也亲了,你当时讨厌那样吗?”

    冬麦想了想:“也不是特别讨厌,就是觉得怪怪的……”

    沈烈:“怎么奇怪?”

    冬麦有些犯愁了,她努力地形容了一番:“你太凶了,就好像我要被你吃了。”

    沈烈听这话,眸光便更幽暗了几分,暗火蹿升,他抬起手,拇指轻轻压住她的唇:“冬麦,你想得不错,我就是想吃了你,恨不得一口吃了。”

    这么耐心地哄着她,其实已经克制了很多。

    她这么一说,他的所有耐心都没了。

    这一晚,光这洗澡,就不知道洗了多久,后来水凉了,他便去烧水,重新烧好水,他伺候着她洗,把她洗得香喷喷的,之后裹在一条新买的大浴巾里,抱着进了正屋的炕上。

    两个人满足地躺在炕上,窗外月光落进来,就那么躺着说话。

    沈烈抱着她,偶尔低头亲几口:“有时候真觉得你就像个小奶猫,恨不得将你藏被窝里不让任何人看到。”

    他知道村里有一些男的,不太正经的,私底下提过冬麦,那个时候冬麦还是林荣棠的媳妇,提起来言语上当然就有些下流。

    这也没办法,哪个村有个好看的女的,男的私底下难免说几句荤话。

    他轻叹了声:“不过你可是关不住。”

    所以也只是偶尔这么想想而已,她是一个有自己想法的小奶猫,她很用力地在生活,在努力,在上进,而他也喜欢看她拼命挣钱的样子,那样子的冬麦朝气蓬勃,身上在发光。

    冬麦被抱着在西屋里那么折腾了一番,其实挺累的,浑身一点劲都没有。

    所以现在沈烈说什么,她根本没细想,她就想着睡觉。

    临睡前,她忍不住想,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生孩子的事,还是得在炕上,在西屋里那样,算是什么呢?

    冬麦陡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狗,两条狗的那种。

    她一下子明白了!

    她想,自己太傻了,其实男女之间的事,不就是一样的吗,自己竟然还被林荣棠骗了那么久!

    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外面的喧闹声吵醒了,林荣棠今天娶媳妇,估计不少人来看热闹。

    冬麦撑起身要起来,下炕的时候发现还是有些费劲。

    虽然不是初次了,可沈烈要起来太狠了。

    沈烈也是刚醒,昨晚太满足,在西屋站着洗澡来一次,来正屋炕上有一次,算是吃饱了,今早起来,还是想搂过来,她太可口,吃不够,不过听外面那动静,顿时什么念头都没了。

    沈烈黑着脸起身:“等以后我们有钱了,去山里建一个房子,咱俩白天黑夜,想干啥干啥。”

    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提上了那条军绿裤子,利索地上了腰带,牛皮腰带,在他手里听话地那么一勒,结实劲瘦的腰线就出来了。

    冬麦收回目光,低低嘟哝了一句没什么意义的话,便要伸腿下炕,不过这个动作做起来确实有些不舒服,某个地方会被拉扯到。

    沈烈拎过来她的鞋子,帮她穿上,然后将她抱下来。

    被他抱着的时候,冬麦趴在他肩头笑:“你真会伺候人。”

    沈烈:“当我谁都伺候,我就伺候我媳妇。”

    冬麦咬唇笑:“如果孙红霞不闹着离婚,你是不是也这么伺候她?”

    她也只是随口说说罢了,然而沈烈脸顿时黑了:“你是不是找打?”

    冬麦:“你这么能打架,你以后会打我吗?”

    沈烈:“会。”

    说着,他抬起手,轻打了一下她的屁股。

    冬麦“嗷”地叫了一下:“不要。”

    这样的打,虽然一点也不疼,但是让她想起来林荣棠,她想,这可真是不舒坦,她以后再也不要提孙红霞了。

    估计自己提起孙红霞,就好像他和自己提起林荣棠。

    何必呢,谁都不是没嫁过没娶过,凡事大方点,提过去那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沈烈笑着看她,她刚才“嗷”的那一嗓子,可真是勾人。

    不过现在根本不是时候,也就只能饶了她。

    他挑挑眉,走到了一旁,找了一个小箱子,打开,从里面找出一瓶药水来。

    冬麦好奇地看:“这是什么?”

    沈烈:“紫药水。”

    冬麦:“啊?我没事,不疼,不用抹药啊。”

    就那么一下,她还不至于要抹药。

    沈烈叹了口气:“是我。”

    冬麦疑惑。

    沈烈便坐在椅子上,脱下了趿拉着的鞋子,果然,脚趾头那里,好像有些泛肿。

    冬麦有些惊讶,也有些心疼:“原来你一脚踢过去,自己也疼啊!”

    沈烈苦笑:“我又不是铁打的。”

    其实是他错估了这鞋,以前穿的是军靴,全牛皮的,鞋底都是铁钉子,能护住脚,自己也能掌握力道,并不会伤到,现在的鞋子是普通布鞋,同样力道出去,确实有些疼。

    冬麦:“哎呀,那你以后可不要没事去踢墙了!”

    沈烈越发无奈:“我知道了。”

    反正这种事,有一次,就足够让村里人传上几年了。

    冬麦拿了紫药水,就要帮沈烈上药。

    沈烈却说:“不用,我自己来,我怕你不会。”

    冬麦皱皱鼻子,哼了声:“小瞧人。”

    沈烈:“我昨晚上把抄书的本子装订好了,你看看怎么样了,还有你今天要给人家说的菜,都重新列一列检查检查。”

    这倒是正事,冬麦便过去拿本子了。

    沈烈见她出去,才将袜子彻底脱下,给自己那处脚趾头上药。

    他之前经历过许多事,脚上腿上都有疤,虽然已经好了,但是有些地方看着不好看,有点狰狞,怕吓到她。

    冬麦又重新检查了一遍自己准备的菜单,这个时候沈烈已经抹完药,穿上了袜子,又过去洗了洗手,两个人收拾妥当便准备出门了。

    骑自行车的时候,冬麦突然想起来了:“你脚不是有点肿吗,我来骑吧,我力气挺大的,能带得动你。”

    沈烈却只是挑眉笑看着她。

    冬麦懂得他这个表情的意思,不用多说,这个涉及到男人的自尊或者别的什么,就像结婚他要送给她手表,是绝对不会让她出钱的。

    冬麦:“好吧,不过你如果累了就说一声。”

    沈烈没吭声,让她直接上车,上了车后,骑出去,他才来了一句:“你男人只是脚趾头肿了,可不是残废了。”

    声音并不大,不过是在街面上,冬麦瞬间脸上火辣辣的。

    这个时候村里不少人都在等着看娶媳妇的热闹,迎亲的队伍刚出发,小孩子们都叫嚷着要喜糖,有些看到沈烈和冬麦的,想起来才要过他们的喜糖,就有人嚷着说:“这里也有新媳妇!”

    这么一喊,倒是惹得好几个看过来,幸好沈烈很快骑出村子了。

    冬麦:“你说孙红霞的肚子到底怎么回事啊?”

    她真是太纳闷了。

    那天自己担心林荣棠身子不行,提醒孙红霞,孙红霞根本不搭理,从这个来看,估计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真是林荣棠的。

    那什么意思,意思是说林荣棠对自己不行,但是对孙红霞行。

    这算是什么事?

    沈烈却只是淡淡地说:“管他们呢,咱以后虽然是邻居,就当没他们得了,各过各的日子。”

    冬麦想想也是,也就不问了。

    夫妻两个人就这么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公社,沈烈带着冬麦去了公社里,找王元德,结果一问,人家王元德刚进去开会,说过一会就开完了。

    沈烈见此,也就带着冬麦在旁边等着,公社影壁上是琉璃瓦,影壁前种了一棵罗汉松,旁边还有一些仙人球仙人掌搭配着鸡冠花,两个人随意地看着。

    谁知这个时候,就见一个人从外面走进来。

    那人却是陆靖安。

    陆靖安看到冬麦,愣了下,之后脸色便变了:“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冬麦挑眉,漠然地看了他一眼,便收回目光。

    都懒得搭理。

    陆靖安看看旁边的沈烈,多少有些畏惧。

    这件事过去两个月了,按说早没事了,可是冬麦突然出现,不得不让他害怕,他现在是好不容易等事情平息了,打算再相亲,冬麦来了,如果把事情抖搂出去,那就麻烦了。

    毕竟冬麦不能生,又只是普通农村离婚的女人,她能找到最好的对象估计就是自己了,现在可能没合适的,又来找自己?

    “这里可是公社,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我劝你们没事的话赶紧离开,不然的话,我可叫保安了——”